軍工三證的提法是對2017年中央軍委裝備發(fā)展部出臺的兩證合一政策的嚴重誤解,是對咨詢機構低水平、低水平的誤解。兩證合一,武器裝備質量管理認證證書和裝備承包商資格證書不是證書,而是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和A裝備承包商資格證書可以同時申請、審核、頒發(fā)證書,證書仍為兩份。
當你耐心地閱讀完以下的所有內容后,就恍然大悟了。
下面,我就來詳細地解讀一下“軍工四證”之間的復雜關系。
1、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通常也簡稱國軍標證書)
本證書可先取得,也可在申請A類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書時同時取得。
2、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書
這個證書與“國軍標證書”一樣,可以先行取得,不受其它三證制約。
3、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
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的前提是先取得武器裝備質量管理證書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書。
4、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書
裝備制造商的資格證書分為A類和B類。A類是指為軍隊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特殊性。B類是指為軍隊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通用性,通常稱為軍事選擇民用或貨架產品或服務。
A類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包含的產品或服務有以下三種情況:
01 非涉密的A類產品或服務
可同時取得A類裝備承包商資格證書和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無需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書。
02 涉密的A類產品或服務
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書后,可同時取得A類裝備承包商資格證書和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03 需要許可的A類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項目和產品
取得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后,方可申請A類裝備承包商資格證書。
取得B類裝備承包商資格證書,需取得標準或相關行業(yè)質量體系證書,與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各類證書無關